让民营企业未来创新发展更有底气

作者: 柴 洁 王晓涛 【 转载 】 来源: 中国经济导报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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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出台的消息一经发布,在民营经济领域引发热烈反响。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马彬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首部民营经济专项立法,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制度性保障将民营企业的发展困境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它的出台为民营企业带来了根本性利好,不仅稳定市场发展预期,更是让民营企业未来创新发展更有底气。

量身定制专项立法

我国宪法规定:“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马彬表示,制定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是落实宪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该法将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体现了党对民营经济发展理论和实践的一脉相承、与时俱进。

“这部法律对民营经济意义非凡,它是首部专门为民营经济发展量身定制的法律。”马彬强调,该法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促进“两个健康”写入法律,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将支持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该法的出台是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化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其意义不仅在于民营经济的短期提振,更在于通过立法形式确立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和市场权利,为构建更完善的市场经济法治体系提供关键支撑。

在马彬看来,该法明确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关于民营经济地位的理论争议,让民营中小企业家吃下“定心丸”,稳定了发展预期,增强了发展信心。

积极回应民企重点关切

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在面临新机遇的同时,也遇到许多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服务供给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阻碍,痛点、堵点仍在。对此,马彬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非常注重问题导向。

她指出,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公平竞争、投资融资、科技创新、服务保障、权益保护以及民营经济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该法充分吸收改革成果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细化、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同时,主要回应了民营企业关切的“准入不平等”“融资难融资贵”“产权安全感缺失”“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给出了务实管用的举措。

在优化市场准入方面,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比如,该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涉及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应当经过公平竞争审查,并定期评估,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马彬认为,这一举措从源头上防止了政府部门出台歧视性政策,避免了对中小企业市场准入的隐性限制。

再如,禁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歧视行为。该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不得有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的行为。”马彬举例道,过去一些地方在项目招投标中设置过高的资质门槛、业绩要求、特定的品牌或技术规格等,使得外地中小企业或本地民营中小企业难以参与。现在这些条款确保了中小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中与其他企业享有平等的机会,能够凭借自身的实力和竞争力参与项目,拓宽了市场空间。

在融资支持方面,该法规定“督促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设置不良贷款容忍度”“接受符合贷款业务需要的担保方式,并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国家推动构建完善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风险的市场化分担机制”“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可持续发展原则开发和提供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平等获得直接融资”等,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和较低成本的融资方式,有助于改善现金流状况,增强其投资能力和信心,为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资金保障。

在权益保护方面,营造安心环境。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要求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禁止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以往一些地方存在行政执法不规范的情况,对中小企业随意采取强制措施,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该条款为中小企业的合法经营提供了保障,避免企业因不合理的执法行为而陷入困境,保护了企业的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二是加强账款支付保障。围绕加强账款支付保障工作,强化预算管理,有针对性细化支付账款规定,设置账款拖欠协商调解处置程序等。“当出现账款拖欠时,中小企业有了明确的解决途径和保障机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缓解资金压力。”马彬说。

确保法律正确有效实施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何落实好民营经济促进法?马彬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之后,下一步可能需要细化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作为服务全国中小企业的综合性行业协会,将积极发挥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协会将通过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自身职能,积极推动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首先,一如既往地开展政策解读与落地辅导,推动法律条款转化为企业行动指南;其次,加强市场调研,帮助企业进行资源对接与能力提升;第三,帮助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赋能;第四,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第五,推动行业标准与认证服务;第六,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多元化解中小企业的诉前纠纷。”马彬解释说。

民营经济在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更需要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马彬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长期国策的方针。

在法律护航下,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应当聚精会神谋发展。马彬给出三点建议:首先,用好用足政策效应。认真学习民营经济促进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掌握政策要义,用好政策指导企业发展。其次,坚持创新驱动,加大研发投入和培养创新人才。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坚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第三,积极拓展市场。借助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契机,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扩大国内市场份额。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国际合作项目,开展跨境贸易开拓国际市场。

链接

"两个毫不动摇"等首次写入法律,意味着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的关心爱护已经从政策层面的精准施策升华为制度层面的刚性保障,让大家真切感受到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把舵护航的坚定决心,对民营企业家"自己人"地位的深刻认同和尊重。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奇安信科技集团董事长齐向东

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及时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对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稳定市场情绪等将起到积极作用。该法着力健全、完善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机制,对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作出规定,增强了民企发展动力和信心。

--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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